中国公民或在中国的外国公民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身份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法实施细则》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办法》,
资格:
申请人应是中国公民或在中国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的配偶。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至少结婚5年。申请人应在中国连续居住5年以上,每年至少居住9个月。
申请人应具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所需文件:
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其他批准的旅行证件。
中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经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中国使领馆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4张2寸照片
中国配偶的长期户籍证明或外国配偶的永久居留证、结婚证、生活保障公证书、房屋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外国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其他文件,须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证明。
办理程序:
提交填写好的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费用:
申请费:每人1500元(234.8美元)
认证费:300元/证
办理时间:
公安机关自外国申请人提出永久居留证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
负责部门: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由市级公安机关受理,市级公安机关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审查,公安部审批。
http://english.www.gov.cn/services/live_in_china/2014/08/23/content_281474983007062.htm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法实施细则》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办法》,
资格:
对中国重大突出贡献的申请人
所需文件:
有效护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旅行证件。
四张2英寸的照片
中国政府机关出具的推荐和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
提交填写好的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费用:
申请费:每人1500元(234.8美元)
认证费:300元/证
http://english.www.gov.cn/services/live_in_china/2014/09/09/content_281474986282501.htm
在中国的外国未成年人永久居留身份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法实施细则》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办法》,
资格:
受其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
所需文件:
有效护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旅行证件
中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经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中国使领馆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4张2英寸照片
如果父母是中国公民或父母是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需提供户籍证明。
出生证明或亲属证明;
收养关系需要提供收养证明
外国组织颁发的证书或其他文件必须由中国驻颁发国的使领馆认证
办理程序:
提交填写好的中国永久居留申请书
费用:
申请费:每人1500元(234.8美元)
认证费:300元/证
办理时间:
公安机关自外国申请人提出永久居留证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
负责部门: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由市级公安机关受理,市级公安机关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审查,公安部审批。
http://english.www.gov.cn/services/live_in_china/2014/09/09/content_281474986282514.htm
居留许可 (1年)
Ⅰ. 资格:
外国人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可以申请一年的居留证:
在上海任职或受雇;
在上海的常驻记者;
在上海从事商业戏剧演出的人员
该类人员的随行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及父母可与该类人员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居留证》。
Ⅱ. 手续: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申请表》,并提交一张最近的2英寸半身,免冠
全脸照片;
在上海的入住证明原件(由酒店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交验有效护照和签证的原件;
提交上海卫生检疫部门(长宁区金榜路15号)出具的健康证原件
提交单位的正式申请函
提交《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原
件及复印件
总经理以下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F类人员)需提交《就业凭证》和《就业登记表》原件;副总需提交上海市外经贸委出具的《身份确认书》原件;外国专家需提交《专家证》原件。驻外记者应提交《记者证》原件;从事商业化戏剧演出的人员需提交文化部或上海市文化局批准演出的正式文件原件和上海市文化局颁发的《演出资格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人员应提交《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
此类人员的随行家属除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复印件及相应证件。
未满18周岁、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或居留证到期后3个月内延期的申请人,可免交健康证。
18岁以下或70岁以上的申请人应亲自办理首次申请手续。
Ⅲ. 营业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六9:00-17:00
注意:凭证仅在星期六处理。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IV. 办理和结案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齐全的申请。
V. 费用标准:详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互惠国和非互惠国签证收费标准》[国发规字(2003)392号]
VI. 咨询电话:28951900
VII. 监督电话: 6854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