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内没有规定对在本国以外的地方生活、工作或消遣的欧盟国民的收入(来自工资、养老金、福利、财产、继承和捐赠或任何其他来源)征税。
只有国家法律和国家之间的双边税务条约–但这些条约并不涵盖所有的可能性,而且當中差异很大。
但有一些基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于在本国以外欧盟国家生活的人。
- 所得税
- 双重征税
其他税收
有关你纳税所在国家的未所得收入税收信息(如财产税、地方税、赠与和继承税等),请咨询当地税务局。
https://europa.eu/youreurope/citizens/work/taxes/index_en.htm
欧盟的公司税
公司税–应由各类公司、俱乐部、合作社和非法人协会就经营利润缴纳。规则由国家当局制定,每个成员国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
https://europa.eu/youreurope/business/taxation/business-tax/company-tax-eu/index_en.htm
公司税
2001年10月,委员会根据详细的研究报告(另见新闻稿IP/01/1468和常见问题MEMO/01/335),在一份函件(2001年10月23日COM(2001)582)中提出了今后几年欧洲联盟公司税的新计划。来文确定了几个可以采取的步骤,以消除内部市场跨境贸易的个人税收障碍。委员会和成员国目前正在讨论以上问题。委员会也得出结论。从长远来看,成员国应同意允许欧盟公司使用单一的综合基数来计算其在欧盟范围内利润的税收。
此后,委员会一直在就解决公司税领域特定问题的各种个别措施及其关于共同税基的长期建议开展密集的后续工作。
委员会于2003年11月提交了一份后续的公司税务通知(COM(2003)726–另见新闻稿IP/03/1593和常见问题MEMO/03/237),确认了2001年战略中的承诺。
- 回顾其为消除影响在内部市场经营的企业在障碍所做的努力,及
- 提出一个试点计划的想法,允许中小型企业使用该国的税收规则来计算其在欧盟范围内的应纳税利润;
2005年,委员会提议重新启动里斯本战略,重点在於增长和就业(2005年2月2日COM(2005)24号文件和2005年7月20日COM(2005)330号文件定稿)。税收和海关政策对里斯本战略的作用在随后的委员会2005年10月25日COM(2005)532号最后通知中得到了强调。就公司税而言,委员会确认其为在单一市场经营的公司提供共同税基的政策。
- 你可以在以下链接中找到公司税领域中立法措施的完整列表。
- 研究项目 “国际和欧盟直接税的治理结构变化(TAXGOV)”,其中重點研究公司税收和有害税收竞争
- 其他活动/链接
- 与公司税收计划相关的文件
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business/company-tax/overview_en
双重居所
在某些情况下,两个国家可能会同时将你视为税务居民,而这两个国家可能会要求你为你全球总收入缴税。幸好,许多国家都有双重征税协定,这些协定通常提供规则确定两个国家中哪个国家可以将你视为税务居民。
如果税收协定未能提供解决方案,或者如果你的情况特别复杂,请联系其中一个或两个国家的税务机关,並要求他们澄清你的情况。
派驻的工人/求职者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派驻国外的人或在国外的求职者,可能被认为是该国的纳税居民,並需要纳税。即使你在国外停留超过6个月,如果你在原籍国保持永久住所,并且你与该国的个人和经济联系更紧密,你也可能被认为是原籍国的纳税居民。请与税务机关联系,确认哪些规则适用于您。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东道国也可能会对你征税–例如,你当地的雇主可能会在支付工资时从你的工资中扣除税款。
此外,无论你是否继续居住在您的原籍国,该国都可能会对你在那里的收入(例如财产)征税。
在这些情况下,请注意你是有解决双重征税的办法,并确保你的收入在不需要的情况下不会被重复征税。
虚构的税务居民
根据一些双重征税条约,即使你不居住在你赚取全部或大部分收入的国家,它仍会将你视为税务居民。这些国家给予跨境通勤者这种虚构的税务居民身份。
根据欧盟规则,每个国家有一定的自由度来决定你的收入中 “大部分 “的百分比。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你赚取全部或大部分收入的国家是否将你视为税务居民,它都有义务给予你与居民相同的津贴和减税。
当然,如果你在工作的国家享受到了居民可以享受到的所有津贴,你則不能期望在你居住的国家也能享受所有居民津贴和减免。税务机关会相互沟通,以确保你不会收到双重的津贴和减免。
平等待遇
根据欧盟的规则,无论你在哪个欧盟国家被认为是税务居民,你都应在该国的国民相同的条件下被征税。例如,在你有税务居民身份的国家或你赚取全部或大部分收入的国家,你应有权获得:
- 任何家庭津贴和儿童保育费用减税,即使费用是在另一个欧盟国家产生的。
- 任何抵押贷款利息减税,即使你是在另一个欧盟国家拥有物业。
- 与你的配偶共同纳税,如果共同纳税在该国是可行。
如果你觉得受到歧视,你可以寻求个人建议。
https://europa.eu/youreurope/citizens/work/taxes/income-taxes-abroad/index_en.htm
双重征税
如果有两个国家有权对你的收入征税,你的收入就有可能被征税两次,例如因为:
- 你住在一个欧盟国家,但在另一个国家工作(跨境通勤)。
- 你被派往国外执行短期任务
- 你在国外生活和找工作,并已将失业金从原籍国转出
- 你已经在一个国家退休,并从另一个国家领取养老金。
在以上情况下,虽然你受居住国的税收规则约束,但也可能需要在另一个国家缴税。
兴幸的是,大多数国家都有双重征税协定。这些协议通常可使你免于双重征税。
- 根据许多双边税收协定,你在工作所在国缴纳的税款将与你在居住国应缴纳的税款相抵。
- 在其他情况下,在你工作国家赚取的收入可能只在该国纳税,而你在居住国免税。
请注意,你所涉及的两个国家税率很可能不同。如你工作的国家税率较高,那就是你最终要支付的税率–即使在该国支付的税款与你居住国的应缴税款相抵,或者你的居住国免除了税款。
为了申请减免双重征税,你可能需要证明你的居住地,以及你已经缴税。请向税务机关确认你需要提交的证明和文件。
有关财产税、地方税、赠与和继承税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局。
https://europa.eu/youreurope/citizens/work/taxes/double-taxation/index_en.htm
海外所得税
哪个国家可以向你征税?
欧盟内没有规定对在本国以外的地方生活、工作或消遣的欧盟国民的收入征税。
然而,在你有税务居民身份的国家,它们通常可以对你在全球范围内赚取或未赚取的总收入进行征税,包括工资、养老金、福利、财产收入或任何其他来源的收入,或出售财产的资本收益。
有关财产税、地方税、赠与和继承税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局。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税务居民定义,但:
- 你通常会被认为是在你每年居住超过6个月的国家的纳税人。
- 如果你每年在另一个欧盟国家停留的时间少于6个月,你通常会保持在本国的税务居民身份。
https://europa.eu/youreurope/citizens/work/taxes/double-taxation/index_e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