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
欧盟委员会已经批准约56万欧元的塞浦路斯计划,以支持在塞浦路斯受冠状病毒爆发影响的农产品分销生产团体及组织。欧盟委员会认为,根据《欧盟运作条约》第107(3)(b)条和《临时框架》规定的条件,该措施对于补救成员国严重扰乱的经济是必要、适当和相称的。在此基础上,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批准这项措施。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说法,该计划根据《国家援助临时框架》批准。公共支持将采取直接拨款的形式。该计划的目的是解决销售额下降和经营成本增加的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委员会认为,塞浦路斯的计划符合《临时框架》规定的条件。特别是:(i) 每个受益人的援助额不超过10万欧元;(ii) 援助可持续到2021年6月30日。